- 索 引 号:QZ00120-0204-2019-00185
- 备注/文号:泉交工〔2019〕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6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公路局、交通执法支队,市交通规建处,泉州交发集团: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国道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从设计源头上提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8〕87号)、《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闽路总〔2016〕4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市普通国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新(改、扩)建普通国道项目施工图设计审定工作。省道、农村公路、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及受上级部门委托由本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的兼具市政功能交通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定工作可参照执行。
二、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程序与要求
(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8〕87号)文件要求,为精简交通工程项目审批手续,采用两阶段设计的项目,施工图设计由项目法人组织审定,交通或港口主管部门不再审批。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对设计单位编制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对审查过程和结果负责。
(二)根据《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普通国省道深化推进设计咨询工作的通知》(闽路总〔2018〕6号)文件要求,普通国省干线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中桥隧占比超10%、或土石方达每公里9万方、或每公里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等较大型项目,应推行在勘察设计阶段同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咨询工作。项目法人应委托不低于原设计单位资质的单位,对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进行咨询、审查与监督,并出具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报告。
(三)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主要分为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和设计文件审查两个程序,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1.定测详勘外业验收
(1)在设计单位完成两阶段施工图外业测设、详细勘察工作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开展项目的定测详勘外业验收(以下简称“外业验收”)工作。
(2)外业验收应成立评审专家组,项目法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路线、地质、测量、勘察等专业的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人数应为3人以上(含3人)且为单数。专家组应推选一位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开展专家审查工作。
(3)外业验收主要包括现场勘查和验收会议2个阶段,参加对象主要有项目法人、评审专家组、设计单位、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项目途经的乡镇(街道)政府,必要时还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派员参与指导、监督。
(4)外业验收重点审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①勘察设计单位在定测、详勘过程中,是否认真贯彻“标准选线、安全选线、地形选线、地质选线、生态环保选线”的理念,以及落实初步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的咨询意见的情况,及相关部门行业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②定测外业测量工作和技术手段应合理,勘测方法、内容应正确、完整,技术指标掌握适当,路线中线、高程、横断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工程地质、环境保护等测量、调查资料收集应齐全,工程方案应合理,工作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现行交通部关于定测详勘的要求和深度。
③重点加强桥梁、涵洞、隧道等构造物的地质布孔现场核验。地质布孔前应完成纵断面设计,对构造物应拟定中心桩号、跨径,尽可能保证钻孔落在桩位上,同时要注意研究初步设计地质资料,有针对性布孔。地质布孔除构造物外,需要特别注意对路基的布孔,包括软土地基、挖方边坡等,外业调查核验时应注意观察。
(5)项目法人在组织完成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工作后,应出具外业验收会议纪要,设计单位按外业验收会议纪要精神、专家组意见及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报告意见完成修编,经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审查,并报评审专家复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正式施工图设计阶段。
2.设计文件审查
(1)设计审查实行会议审查制度,由项目法人组织召开会议开展审查。项目法人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召开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根据设计监理或咨询单位提出的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报告,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形成施工图审查意见。
(2)设计审查会议召开前,项目法人应重点复核下列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是否齐全:
①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审查申请书;
②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和批复文件;
③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预算)报审稿,以及初步设计审查提出的要求、问题与建议的执行情况说明;
④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报告
⑤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
⑥外业验收资料。
(3)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应成立评审专家组,项目法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交通工程、地质以及预算编制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人数应为3人以上(含3人)且为单数。评审专家组应推选一位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开展专家审查工作。
(4)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参加对象主要有项目法人、评审专家组、设计单位、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项目途经的乡镇(街道)政府;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派员参与指导、监督,必要时应邀请住建、国土、林业、水利、交警及与项目存在交叉干扰的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参加,充分征求参会单位意见,以指导设计审查工作。
(5)设计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的符合性、实施的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审查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设计合同是否有效;
②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
③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④是否取得“初设批复”;
⑤设计内容是否满足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专题报告内容及批复(或审查意见)的要求,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抗风、抗震、防撞和相关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要求;
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②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
③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
④工程地质勘查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查规范》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定测详勘外业是否通过验收,基础资料是否全面、可信,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⑤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计算结果是否满足耐久性和安全性要求,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
⑥工程实施方案是否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6)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专家组审查意见必须满足设计审查要点的要求,专家组人员均应签署姓名。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7)施工图设计审查不通过的,项目法人应当组织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审查,并及时告知初步设计批复部门。
(8)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法人应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3.设计文件修编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修编时,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会议纪要中的相关意见、专家组意见和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报告意见逐条进行反馈,并提请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审查,如有必要时项目法人可组织专家组、勘察监理、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对修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审。施工图修编审查意见由专家组成员签署后通过,报项目法人审核并出具《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意见》(模板详见附件)。
(四)在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成后,项目法人应及时整理收集好以下材料报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存档以备上级部门检查:
1.项目法人出具的《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意见》;
2.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3.修改后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
上述材料应同时作为该项目申请质量监督受理的必要材料。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指导,并将施工图审查工作纳入项目信用考核及工程建设项目咨询中介服务组织评价范围。
三、 其他相关要求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通过后,应当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确需设计变更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应当依法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市、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泉交审〔2019〕21号)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普通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委工〔2016〕16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使用,不得开展施工招标工作,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
(三)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竣(交)工验收时应当按照相应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四、附则
(一)本指导意见由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二)本指导意见自2020年1月10日起实施。
附件: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意见(模板)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业主单位名称)关于(项目名称)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定意见
(模板)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 月 日~ 月 日组织召开(项目名称)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会,并出具《关于(项目名称)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会议纪要》(文号)。目前,(设计单位名称)已按审查会议纪要有关精神,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编。经审查,我单位认为修编后的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施工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业主单位名称)
日期
附件:关于(项目名称)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会议纪要
抄送: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部门
抄送: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厅建管处,局政法科、综规科、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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