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1203-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交安〔2020〕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4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增补和撤销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2-24 00:00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管处(直属所)、交通执法支队,泉州交发集团: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泉交安明电〔2019〕49号),现就增补和撤销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1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鉴于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成效突出,年度行驶里程约8799万公里未发生一般亡人事故,车辆违章、事故起数等各项指数下降明显。经研究,决定增补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二、撤销3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反馈,2019年度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该企业的客运车辆闽C-YD282、闽C-YD291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1月25日因“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并存在暴力抗法的情节。

      (二)福建省永春县美岭车队。该企业的货运车辆闽C-4870挂于2019年4月8日因“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闽C-36942、闽C-36425分别于2019年7月26日、10月29日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较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三)永春成辉物流有限公司。该企业的货运车辆闽C-D830挂、闽C-39548、闽C-D081挂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10月16日、11月8日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较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按照评选2019年度泉州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的条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县美岭车队、永春成辉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称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政法科、运输科、安监科、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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