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1203-2020-00031
- 备注/文号:泉交安〔2020〕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4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管处(直属所)、交通执法支队,泉州交发集团: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开展“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泉交安明电〔2019〕49号),现就增补和撤销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1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鉴于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成效突出,年度行驶里程约8799万公里未发生一般亡人事故,车辆违章、事故起数等各项指数下降明显。经研究,决定增补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二、撤销3个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
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反馈,2019年度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该企业的客运车辆闽C-YD282、闽C-YD291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1月25日因“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并存在暴力抗法的情节。
(二)福建省永春县美岭车队。该企业的货运车辆闽C-4870挂于2019年4月8日因“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严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闽C-36942、闽C-36425分别于2019年7月26日、10月29日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较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三)永春成辉物流有限公司。该企业的货运车辆闽C-D830挂、闽C-39548、闽C-D081挂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10月16日、11月8日因“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的较重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处罚。
按照评选2019年度泉州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的条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撤销泉州市胜地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县美岭车队、永春成辉物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19年度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单位”称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政法科、运输科、安监科、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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