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1203-2020-00146
    • 备注/文号:泉交安〔2020〕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1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部分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9-21 09:19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泉州交发集团: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2017〕4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发改〔2019〕335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2020年9月15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12件(详见附件1)。

      二、2020年废止、失效的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共13件(详见附件2)。

      2020年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业管理依据,相关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一)《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泉交委安〔2014〕15号)废止后,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93号)执行。

      (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运输驾驶员驾驶适宜性检测规定的通知》(泉交安〔2019〕74号)废止后,不再要求道路运输企业新招聘驾驶员强制参加检测,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及安全管理需要参加检测。

      (三)《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泉交安〔2019〕83号)废止后,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大纲>的通知 》(交运规〔2019〕6号)执行,同时企业应急管理人员不再要求持证上岗。

      特此通告。

     

      附件:1.2020年9月15日前现行有效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目录

      2.2020年废止、失效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相关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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