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101-2018-00096
- 备注/文号:泉船检〔201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水路运输管理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1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启用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四个县(市)船舶检验专用章的通知
时间:2018-05-11 00:00
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地方海事处:
根据《泉州市船舶检验所关于进一步做好内河小型船舶检验发证工作的通知》(泉船检〔2018〕2号)的工作布署,结合我市辖区各县级地方海事处内河小型船舶检验业务分工情况,我所统一刻制了“福建省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专用章泉州01”、“福建省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专用章泉州02”、“福建省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专用章泉州03”、“福建省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专用章泉州04”(印模附后),依序作为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四个地方海事处开展内河小型船舶营运检验业务之证书签证栏签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请你单位及时派人前来我所办理领用事宜(联系人:赖瑞生,联系电话:28280558)。
福建省泉州市船舶检验所
2018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泉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委办公室,市地海局港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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