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泉交运〔2022〕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5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泉州市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1-05 11:04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平稳有序出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春运和疫情防控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力打造平安、健康、便捷、温馨、诚信、绿色春运。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中心),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联系电话:28280368,传真:22581425,春运投诉电话:12345、12328,邮箱:qzsjtwcyb@163.com)。各单位要分别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春运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春运工作。

      (三)细化责任措施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实化运输服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保防控、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分解工作任务到岗到人,推行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见效。春运期间,要建立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挂钩等制度,统一协调指挥春运工作,确保春运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要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二、科学研判分析,统筹部署做好运力调配

      (一)春运形势预判。目前,我市外来流动人口约260万,外省籍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四川、湖南、贵州、江西等中西部地区省份,本省外地流动人口主要来自三明、龙岩、南平、宁德等地。据初步调查预测,2022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旅客运输量将达到101.7万人次,预计比去年同期增加79.1%。经分析,2022年春运主要呈现以下四大特点:一是客流分布不均衡,存在诸多不确定性。2022年春运我市人口流动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客流较为集中,尤其受各地倡导就地过节等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春运客流存在不确定性。二是城市公共交通接驳接续运输要求高。春运期间,预计高铁、民航出行比例较平时将进一步提高,旅客到发时间集中,须做好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三是道路运输环节疫情防控任务繁重。当前,部分国家、地区已发现感染“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病例,国内多个省份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春运期间人员流动频繁,交通运输行业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特点,交通运输环节疫情防控任务尤为繁重。四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首先,受疫情影响,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的提升,预计春运期间,更多人员将选择自驾车方式返乡,届时我省高速公路可能出现车流大幅增长,通行压力将比往年增加,安全风险相应增大;其次,春运期间异常天气多发,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高负荷运行,农村道路安全通行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二)部署运力保障。春运期间,全市将组织2318辆客运车辆(其中本籍1768辆,外籍550辆)、3045辆公交车、2600辆巡游出租车、13000辆网约出租车参与春运,基本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全市50家客运企业、933家货运企业,落实336辆应急保障运力,其中:客车279辆、货车57辆,确保春运期间应急保障运力充足,随时可调配用于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三、坚持底线思维,毫不松懈抓好春运疫情防控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原则,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一)强化道路客运疫情防控。一是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等最新要求,科学精准防控,毫不放松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二是要加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管理,按照规定严格落实一类、二类班线实名制管理和省际、市际包车旅客信息登记,重点监管广东、广西、云南等边境省份往返我市的省际道路客运车辆管理,讫点客运站及配客站点要负责收集往返我市的省际道路客运班车乘客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尤其是市交发集团要督促所属客运企业及客运站严格落实防疫各项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进出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客运管控。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客运站点所在地风险等级不一致的,按就高原则执行防疫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级行政区道路客运以及中高风险所在县级行政区县内道路客运均分别按中高风险所在地市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所在地区入泉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立即报告属地卫健部门;中高风险所在地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以及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入泉人员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做到“应检尽检”。

      (二)强化物流渠道管控。要抓住“人、物、环境”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按照《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严格执行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消毒、“四证”查验、信息登记管理及应急处置等规定。二是按照《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承运企业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相关运输工具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三是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7天1次”核酸检测制度,全力推进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做好“人物同防”。

      (三)强化人员防护管理。一是落实人员安全保障。要督促行业企业配合属地政府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信息登记、发热等异常乘客移交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个人防护等要求。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适时抽检”等工作的通知》(泉防控指办〔2021〕124号)要求,在冬春季节加密重点岗位核酸检测频次。二是减少人员聚集。要督促道路客运站提高运输组织、应急调度和疏运能力,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防控风险。视客流情况增加检查通道、站务人员,提高检查和检票效率。加强客运联网售票服务,积极引导乘客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渠道购票;推进票务“无纸化”服务,扩大“刷证乘车”“手机支付”等应用范围,减少人员聚集。三是落实分类削峰控量。要多渠道广泛加强疫情防控要点宣传,提供出行服务咨询与帮助,引导公众避开高峰期,合理错峰出行。

      四、围绕便捷高效,全力优化交通运输服务环境

      (一)优化运输服务衔接。要根据本地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形势,主动加强与铁路、民航系统的对接,强化客运场站、旅游景区景点、农村地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充分发挥道路运输兜底保障作用,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全力减少人员聚集。

      (二)优化重点人员出行保障。一是要借鉴前两年复工复产组织务工人员返程的经验,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结合当地实际,配合教育、人社、工会等部门,与学校、用工单位沟通对接离返校、息工返岗时间,并为返乡学生和务工人员提供出行咨询、点对点包车等服务,做到输出有组织、健康有检测、承运有防护、到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二是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三是全面落实军人依法优先的有关要求,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服务。

      (三)优化候乘环境体验。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结合实际提升旅客候乘的舒适性和便捷性。一要强化便民意识,打造温馨的候车环境。通过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等,营造卫生、舒适的候车环境。二要指导各客运站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青年志愿者投入到春运服务行动中,为广大春运旅客提供引导咨询、免费热水等各类便民活动。

      (四)优化旅客诉求渠道。要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行业服务诉求渠道,提高电话接通率和服务质量,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

      五、提早部署落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一)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要对参与春运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符合安全和资质要求;要充分利用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尤其是辖区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的安全监管;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八不出站”、《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和客运实名制等管理制度,严禁“三超一疲劳”或“带病运行”。

      (二)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加大路面保洁工作力度,及时清理路面杂物,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管养的桥梁、隧道、涵洞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前对易“堵”“缓”路段开展排查,制定疏导、绕行应对方案。

      (三)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要督促内河交通运输船舶所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及消防、救生等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严禁船舶“带病”航行。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控,针对春运特点,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隐患清零工作。

      六、强化执法保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守牢安全底线,盯紧盯牢重点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查各类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大与公安、高速交通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旅游、物价、城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力度,联合打击非法客运、超限运输和非法票点等违法行为,形成春运执法监管工作合力。一要积极参与市际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的联合执法工作;二要根据实际严格落实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疫情的预防措施,视情况在重要卡口联合公安等部门设立春运安全监督服务岗,把好客运车辆出市出县关;三要确实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量,提高中午、夜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精准打击非法客运,从严查处“两客一危”、巡游出租车及网约车等重点车辆违法经营行为;四要突出从严查处省、市际客运车辆非法行为,严防疫情通过道路客运渠道传播;五要结合执法检查,落实好冷链运输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未持有“四证”等有效证明运输冷藏物品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坚持防范未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一)强化部门联合协作。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卫健、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疫情、极端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做好随时应对各项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牢牢把握春运工作的主动权。

      (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一要针对恶劣天气、突发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况,提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强化安全应急准备。二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恢复交通秩序,防止造成大面积拥堵;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码头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八、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一)重视春运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春运工作,大力宣传报道我市春运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讲好春运故事,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做好聚集性风险提示,增强广大旅客疫情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二)加强舆情引导工作。要及时掌握行业不稳定苗头,及时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了解热点焦点问题,做好沟通解释,赢得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1.指定专人负责运输统计工作,确保数据和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并于2022年1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局春运办(道路、水路运输方面的各种统计表格、报送时限要求及相关材料等按省厅春运办通知执行)。

      2.春运期间,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员受伤的运输事故、造成重大污染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要在1小时内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和局春运办。

      3.春运结束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以及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

      省上有关春运工作的要求,我局将及时予以转发,请各单位一并抓好落实。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运输中心、公路中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应急局、国资委、市场监督局,泉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泉州晚报社、泉州电视台,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海上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五大洲(福建)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南安市港口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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