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19-00067
- 备注/文号:泉交财〔201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8
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泉州集装箱协会,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2018年12月27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8〕142号)印发。为贯彻落实泉政文〔2018〕142号精神,规范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4月25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省泉州港口管理局和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交财〔2019〕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规定》”)。因《资金管理规定》的制订、征求意见和送审程序较多,现就2018年度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初审时间等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5月10日前将相应的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对应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业应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请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具体的受理和初审工作,于5月20日前将书面初步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三、定于4月29日下午15:00在市交通运输局8楼会议室(D818-D820)召开受理及初审业务交流会议,请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准时参会,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市水运处航运管理科。
四、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经办科室为:
(一)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服务中心,联系人:余海,联系电话:22575558。
(二)泉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股,联系人:黄金火,联系电话:68110206。
(三)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科,联系人:陈丽满,联系电话:22359220。
(四)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科,联系人:洪少贤,联系电话:27559199。
(五)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运政股,联系人:粘雅玲,联系电话:86366909。
(六)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股,联系人:吴江淮,联系电话:85680395。
(七)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港口发展股,联系人:刘世昌,联系电话:88704877。
(八)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股,联系人:庄芸玲,联系电话:87313028。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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