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0-00002
- 备注/文号:泉交港〔2020〕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3
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泉州集装箱协会,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8〕142号)和《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交财〔2019〕8号)精神,顺利开展申报审核2019年度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作,尽快兑付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初审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相应的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对应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因适逢国家法定节假日,请务必提前准备材料、尽早完成申报,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受理和初审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20年2月28日前将书面初步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经办科室为:
(一)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服务中心,联系人:余海,联系电话:22575558。
(二)泉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运输管理股,联系人:黄金火,联系电话:68110206。
(三)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科,联系人:陈丽满,联系电话:22359220。
(四)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科,联系人:洪少贤,联系电话:27559199。
(五)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运政股,联系人:粘雅玲,联系电话:86366909。
(六)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管理股,联系人:吴江淮,联系电话:85680395。
(七)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港口发展股,联系人:黄小鹏,联系电话:88704877。
(八)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水运股,联系人:庄芸玲,联系电话:87313028。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市水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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