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1-00004
    • 备注/文号:泉交港〔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6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1-06 09:34

    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8〕142号)和《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交财〔2019〕8号)精神,顺利开展申报审核2020年度泉州市加快泉州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等工作,尽快兑付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专项资金的申报及初审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相应的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对应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受理和初审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书面初步审查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交通运输局。

      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联系方式。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康梅红,电话:22575558;泉港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黄金火,电话:68110206;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洪少贤,电话:27559199;南安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粘雅玲,电话:86366909;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吴江淮,电话:85680395;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联系人:黄小鹏,电话:88704877;惠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庄芸玲,电话:87313028。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湄洲湾港中心、泉州港中心,市水路运输中心,泉州集装箱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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