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1-00093
    • 备注/文号:泉交工〔2021〕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6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5-26 10:10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小规模范本》)的编纂工作,并组织有关软件系统开发单位完成固化工作。现将《小规模范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从业人员开展《小规模范本》的学习培训,并协调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平台公司做好电脑硬件、软件系统的调试工作,待我市2020年度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结果发布后即可开始我市小规模农村公路项目按照《小规模范本》开展电子招投标。各有关单位可以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下载《小规模范本》。如各单位或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以便补充完善,联系人,车玉锋,电话0595-22530058。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规范设置小规模农村公路招标资质、业绩等条件要求,原则上非技术复杂项目不得设置业绩要求,资质要求必须与项目规模、项目复杂程度相匹配,如有业绩设定应论证业绩设定的必要性,并及时向市局核备。列入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等原则上应使用《小规模范本》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规范使用《小规模范本》,在完成招标一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报送中标候选人的信用分申请使用情况,同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公路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公路中心、交通执法支队,市交通技术中心, 局政法科、综规科、审批科,泉州交发集团。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