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2-00075
    • 备注/文号:泉交审〔2022〕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简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发申报材料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6-17 10:26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道路运输”服务发展,更好顺应道路运输驾驶员新需求、新期待,经研究,决定简化我市道路普通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发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简化材料内容

      自2022年7月1日起,办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补)发”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记录证明”此项材料。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通过日常监督(执法)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对其驾驶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条件的大型运输企业经备案后可以对本单位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按交通部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组织继续教育;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到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服务行为。

      (二)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管理,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形成制度执行闭环。

      (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驾驶员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驾驶员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纪录等材料的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驻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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