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5-00057
    • 备注/文号:泉交法〔2025〕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8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5-08-18 10:01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经研究,现将《202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202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和信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法治工作部署,结合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与信用建设工作要点,以及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等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不断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提供坚实的法治服务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课、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广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加省级举办的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教育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党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向正确。深化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学习,把学习教育与当前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等结合起来,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不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三)注重统筹谋划,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精神,严格落实部、省、市关于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工作要求,梳理编制《2025年泉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5年度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度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普法计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到位,注重落实情况的经验总结,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力争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的法律服务新模式,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的质量,切实提高科学和依法决策水平。编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范本》,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办案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审核审查,不断规范制度建设。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等规定的审查标准,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市场准入壁垒和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深度参与政策措施等的制定过程,保障行政决策规范合法。

      三、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提升便民利企质效。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建设要求,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办件数据全量、实时、准确汇聚,以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政务服务;严格执行“五级十五同”,对照省级标准化目录事项体系,全面梳理、规范和发布本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持续加强事项动态管理,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

      (七)推进大件运输“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健全市大件运输“一件事”协同联办工作机制,在省级优化流程基础上,结合本市道路、桥梁实际承载能力和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联合审批流程,严格落实材料精简要求,实现线上“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线下“一窗受理、一站办结”。

      (八)监管执法“联合抽查+计划统筹”推动减负降本。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和“综合查一次”统筹协同联动,编制实施市交通运输系统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行政检查更加精准有效、文明有序。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制定贯彻严格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的具体措施,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检查质效。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整治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围绕十个方面重点整治内容,着力整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继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规范执法队伍制服与标志采购,加强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选拔一批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优秀基层执法站所“大队长”,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执法为民”服务品牌,推广一批能有效提升执法质效的工作法,并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复制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十一)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坚持执法为民,聚焦民生热点堵点问题,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执法服务举措,积极打造“‘一站式处理窗口’案件办理直通车”等民生实事品牌。持续推动执法与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制度落实,推进说理式执法与柔性执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指导监督,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十二)稳步提升智慧执法应用效能。全面推进“闽执法”平台在行政检查领域的深度运用,通过系统化管理实现执法流程规范化、标准化,持续配合优化平台功能,探索无人机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应用,提升执法办案效率。

      (十三)落实协作联动执法机制。贯彻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意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联动,建立非现场治超车辆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启用全市33处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落实技术监控治超非现场执法应用流程。

      五、注重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成效

      (十四)继续组织实施行业普法规划。扎实做好“八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系统总结经验成效,积极申报典型案例,参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的推优评选,广泛宣传实践成效和特色亮点。科学统筹谋划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九五”普法规划。

      (十五)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以提高普法质效为导向,以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为抓手,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普法工作水平。

      (十六)深入发掘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典型做法提炼总结并择优向上推介。积极组织参与普法典型案例征集和年度法治人物、法治事件、法治动漫微视频等评选活动,宣传行业典型普法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宣传范围,提高交通法治工作影响力。

      (十七)注重强化法治培训质效。坚持以实务为导向,积极参加省级、市级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向法治专家、骨干学习,认真参与交通法治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的研讨交流,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按要求参加省级常态化开展的执法队伍分级分层培训。

      六、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和研究

      (十八)持续健全信用基础制度体系。清理违规信用监管规定,规范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措施的设定和应用。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诚信体系建设等课题研究和信用管理地方立法调研。持续开展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以及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引导我市交通建设市场和道路运输行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十九)严格落实信息规范管理要求。按照《交通运输公共信用信息条目(2025年版)》,按照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和共享标准,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使用、传输、公开等行为,及时、完整、准确归集行业信用信息。持续提升“双公示”信息报送的质效,规范、准确、完整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及时做好行业主体信用修复。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健全失信名单退出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流程,依法依规及时修复信用信息。主动提高服务意识,做好信用修复条件、渠道和流程等宣传工作,对线上修复操作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线下咨询、受理服务。

      (二十一)不断创新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守信激励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将信用考核结果作为招投标和行业管理的评价参考。推进检查对象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等级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推进差异化精准检查。

      (二十二)加强宣传引领和诚信教育。积极参与诚信典型案例征集,培树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先进典型,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借鉴。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利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常态化诚信宣传。充分利用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车站、工地、运输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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