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901-2018-00080
    • 备注/文号:泉交委工〔2018〕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19
    转发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存量危桥项目改造的通知
    时间:2018-04-19 00:00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现将《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存量危桥项目改造的通知》(闽路办农〔2018〕函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对农村公路存量危桥项目逐座开展排查,摸清项目的具体情况,落实项目改造主体单位。

      对已经认定为危桥改造的项目,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改造主体单位及时开展改造。尤其是本次被列入省级挂牌督办、实行绩效管理的12座存量危桥项目的洛江区、南安市、安溪县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督促项目改造主体单位按时序推进危桥改造的进展,确保该批12座存量危桥项目2018年年底之前动工改造。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委综规科、财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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