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807-2016-00150
- 备注/文号:泉交委审[2016]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26
关于核发泉州格尔发重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部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6-08-26 00:00
泉州格尔发重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泉州市交通职业培训中心组织对泉州格尔发重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我委在收到考评机构对你司的考评结论后,于2016年8月19日至8月25日在市交通运输委门户网站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现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经研究决定,正式向你司核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等级证书(证书编号:2016-14-051066,经营类别:机动车维修,证书有效期:2016年8月26日-2019年8月25日)。
在证书有效期内,达标企业每年应对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进行自评,并在次年1月20日前将年度自评报告报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应向我委申请换证。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市道管处,委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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