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807-2023-00008
    • 备注/文号:泉交科〔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7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泉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2022年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3-07 10:04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所)、交通执法支队,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要求,我局会同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市各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含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所)及在我市从事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7日,我局组织三个考核小组分别对我市各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含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所)及在我市从事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的基础硬件、资质条件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同时结合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1—12月份全市道路运输车辆综合考评分数加权平均统计技术指标分数。

      从整体上看,各单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完备,能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安溪、南安、石狮等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重视,日常管理比较完善,道路运输企业考核工作正常有序,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安溪县、南安市、石狮市、台商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分别为99.76分、99.76分、99.68分、99.64分,名列全市前三。厦门今点通、福建东迅等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监控台账完整,相关报警提醒及时准确,动态监控相关制度执行到位。

      考核中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我市道路运输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较低,每月未上线车辆在省卫星定位平台排名靠后;个别县未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联合整治联动协作机制,将每月动态监管工作和考核情况等相关信息抄送辖区交警、应急及交通执法等部门,个别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维护档案尚不完善,出现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报修、维护、维修记录、应急记录、24小时维护响应等没有相应时间节点记录,缺少客户对维护、维修结果的确认签字。

      二、考核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对三个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各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含直属运管所)及在我市从事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最终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给予安溪县、南安市、石狮市、台商区通报表扬。

      给予厦门今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强化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各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及《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定期开展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的考核工作,落实相关考核结果应用。同时各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应定期汇总“两客一危”车辆及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情况,抄送相关部门。

      (二)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应积极提升平台管理服务,认真履行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服务协议,完善硬件设施建设,规范完善各类登记报表。同时,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等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向省平台推送各类静态、动态数据,逐步提升自身卫星定位监控平台的系统功能,完善智能视频监控的报警、识别、提醒等功能。

      (三)各单位要持续深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部、省、市有关要求。根据年度考核成绩扣分具体项目和省厅对动态监控考核具体项目的变化情况,特别是针对我市车辆上线率、车辆轨迹完整率、月未上线车辆数在全省排名较后,超过6个月长期未上线车辆、车辆轨迹异常、车辆漂移、离线位移数量较多等情况,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实时动态监控能力,提升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车辆动态监控服务水平,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附件:2022年度全市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和从事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汇总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度全市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和从事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汇总表


    县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工作部门

    考核总分

    安溪县

    99.76

    南安市

    99.76

    石狮市

    99.68

    台商区

    99.64

    中心市区

    99.46

    晋江市

    99.43

    泉港区

    99.31

    惠安县

    99.30

    永春县

    99.26

    德化县

    98.26

    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考核总分

    厦门今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9.54

    福建东迅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98.89

    泉州市中信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98.77

    福建省国威北斗卫星监控科技有限公司

    96.27

    泉州市三川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95

    福建电信泉州分公司

    94.96




      抄送:省运输中心、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市道路运输中心,局安监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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