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807-2024-00064
- 备注/文号:泉交水运审决定〔2024〕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12-12 10:39
泉州冠能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2024年12月12日提出经营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从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泉州冠能船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丽香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安吉南路970号星光耀广场18幢2203室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
运力规模:“丰信达8”(集装箱船/8023总吨)
你司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水路运输中心,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政法科、安监科、港航科,泉州船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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