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2-20 11:34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泉州交发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息息相关,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和落实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旺任组长,分管领导蔡永忠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和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安监科,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消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督导检查,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贯穿到日常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积极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体系及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高效运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夯实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或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梳理火灾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并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强化重点领域管控,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对运输枢纽、场站、营运车辆及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建设工作施工企业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要把消防检查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统一组织实施,尤其要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要组织进行约谈,推动消防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每年的5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向局安监科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强化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要引导各客运(公交)场站、公交车和出租车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开展社会化消防公益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预案,每年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并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遇到突发事件能高效处置、有力应对。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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