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7-12 10:0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打基础、抓统筹、促提升,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推进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完成“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深化攻坚“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区域创新,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三)工作原则

  ——深入推进,重点突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谋划,深入推进各项任务,继续聚焦重点领城和薄弱环节整治,确保重难点问题取得突破。

  ——巩固提升,长效治理。巩固专项整治治理成果,促进督履职、强监管,着眼管根本、治长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创新,典型引领。支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改革创新带头破解安全生产难点难题,发挥区域典型引领作用,促进经验交流互鉴,以点带面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履职担当,协同共治。发扬务实作风和担当精神,坚持多部门共商、共治、共建、共享,凝聚治理合力,构建安全协同治理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深入推动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交通安监人员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

  (二)坚决贯彻落实“两个至上”。推动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服务基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忧最急最盼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切实用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第一要务,自觉担责于心、扛责于身、履责于行,压紧压实各级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三、深化集中攻坚,推进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一)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深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细化实化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完善并落实治理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攻坚“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内河船涉海运输安全治理等“4项重点、4项难点、4项焦点”专项治理任务上加大攻坚力度,深入推进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船舶自沉风险防控等工作。

  (三)统筹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将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工作与贯彻落实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结合起来,突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整治和风险治理。

  四、巩固整治成果,推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健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明确举报受理和核查处理程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完善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情形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及时提醒和告诫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完善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健全对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等需进行整改的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挂牌督办制度,督促安全生产教训汲取和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五)深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推广运用。指导督促危货运输企业更好更全应用危货电子运单,按职责推动完善福建省危险货物“一体化”平台系统,实现电子运单信息联网共享,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管理。

  (六)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权限开展或参与事故调查,依法查明事故事实和原因,切实查清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按职责落实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制度措施。

  (七)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法治宣传和教育引导作用,明确行政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的要求和程序,常态化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开曝光工作。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持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抓实抓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通报、专家咨询会商、应急演习演练、应急工作检查等相关制度措施贯彻落实,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效能。

  (九)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开展值班规范年活动,健全完善国家重大活动,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春运、汛期、台风季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强化预警预防、巡查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协商机制建设。积极依托、充分运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发挥共商共治作用,推动协调解决涉多部门、多层级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持续推动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政府牵头领导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将水上交通安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二)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指导各地按照《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通知要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动态更新,推进重大风险信息共享和智能化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风险图斑化管理,编制重大风险一张图。

  (三)加强公路安全提升和危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以临水临崖、隐患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等为重点,年内完成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的11处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120公里,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2022年,提级改造农村公路225公里以上,完成公路危桥改造15座。推动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工作。

  (四)聚焦“两客一危”。建立部门间“两客一危”营运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落实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

  (五)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推动提升危险货物运输装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信息共享,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研究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管理政策,畅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

  (六)完善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闭环管理。强化非法涉海运输内河船船籍港源头管理,依法从严船检和登记,优化完善涉海运输内河船舶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加大对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依法查处非法砂石装卸点及非法码头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内河渡口、渡船安全排查整治。

  (七)推进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建立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地方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风险预防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等管理制度或机制。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铁路单位做好公铁立交移交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公铁立交和公铁并行路段护栏建设与维护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铁运〔2012)139号)要求,规范公铁立交建设。

  (八)深化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建设。全力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引导工程建设向数字化、智能化、机械化发展。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强化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六、鼓励安全创新,总结推广安全管理成熟经验

  (一)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创新。以创新作为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要动力,营造想创新、敢创新、能创新的良好环境,鼓励运用新理论、新模式、新工艺和新技术,探索运用远程信息监控、大数据分析监测、电子封条等科技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二)切实开展区域安全创新。各级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立法执法、安全生产协同共治,设施设备标准化、数字化监管等方面探索建立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技术,以开拓创新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难点难题,积极有效作为,凝练成熟经验,带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市交通执法支队要持续推进创新“2+2+2”模式(建立两份车辆清单、依托两个布控系统、健全两个协作机制)跨部门协同协作,精准打击非法客运。

  七、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检查督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层层抓好落实。加强工作检查督导,注意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各级各单位要对照市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完成区域创新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季度报表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张清单”。

  (二)精准开展指导服务。继续组织9个市局指导服务组开展指导服务,盯紧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共交通、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精准推动安全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党的二十大、两会、春节、国庆等关键时段,各指导服务组要开展驻守督导,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督促隐患整改清零。要深入分析各地各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薄弱环节、工作短板,抓住最突出问题和最薄弱环节,突出事故多发、安全风险集中的区域开展指导服务。

  (三)实施“树典型、开小灶”治理。各级各单位要认真提炼,及时推广典型地区、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地对本领域事故多发的企业、屡罚不止的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依法依规严肃执法,并“开小灶”整治,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2020年以来形成的典型做法经验和实施“开小灶”治理的逐级建立档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总结评估。各级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成效,推广典型经验,提炼典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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