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
规范出租汽车智能管理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泉道出〔2016〕1号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运管所,处直属所:
2015年底,全市出租汽车已全面安装智能管理卡。为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出租汽车智能管理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落实智能管理卡管理制度。各县(市、区)运管所要督促辖区出租汽车企业建立智能管理卡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指定专人对智能管理卡进行保管、发放和信息录入,企业所属的驾驶员要人手一张IC卡计价器(QSJ-A3S)简易操作方法(见附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要保持打票机的性能完好,票证齐全(含燃油附加费发票)。
(二)落实车辆回场检查制度。各县(市、区)运管所要督促辖区出租汽车企业完善回场检查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好车内外保洁工作。各企业一要结合出租汽车汽车智能管理卡刷卡工作,强化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二要完善企业管理人员挂钩联系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落实车辆“三天一回场”,做到车辆检查率和车容车况合格率达到100%。对没有按时回场(或公司)的车辆,企业要及时通知驾驶员,落实整改到位。
(三)落实车辆保洁制度。各出租汽车企业要结合驾驶员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制定车辆保洁奖惩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驾驶员每天做好车辆保洁,建立车辆保洁档案。市出租汽车协会要牵头组织协调,自2016年5月份起,逐步推行定点自动洗车服务,确保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四)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出租汽车企业要结合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制定值班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提供驾驶员24小时不间断回场刷卡服务;要及时受理、核实并回复乘客投诉,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及被投诉车辆、驾驶员在指定时间内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二、其他要求
(一)2016年1月10日起,取消所有纸质服务监督卡(包括替班),凡使用纸质服务监督卡被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查到的,一律按照持无效服务监督卡处理。
(二)各县(市、区)运管所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辖区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回场检查管理台账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各企业后台智能管理系统管理卡由市道管处统一制发,企业应妥善保管,无正当理由不得补办和增加管理卡数量。
附件:IC卡计价器(QSJ-A3S)简易操作方法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IC卡计价器(QSJ-A3S)简易操作方法
一、计价器开机
打开汽车电门锁,计价器显示全【8】后,金额窗马上显示【CARD】,驾驶员把智能卡芯片向上插入槽口后,金额窗显示【OPEN】,按一下IC键,计程、记时窗口显示【卡状态、卡号】,同时发出“嘟”一声,然后拔出智能卡,插入电子服务卡槽口,屏幕显示当班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后,便可正常运营。
注意:开机以后一定要拔出智能卡,运营时只需开关空车灯即可。当单价窗显示【60】后,说明第一次开机的业务笔数已满,需用同一张开机卡关机后再第二次开机,当第二次开机的60笔业务做满后,单价窗同样显示【60】,这时同样一定要用同一张卡关机,并回公司进行回场刷卡。
二、机打发票安装
运营前应先检查计价器内是否有发票,若发票用完,应换用发票卷纸,并重新安装妥当。按以下方法操作:
1.将手按住计价器上方塑料盖,往后推一下,手指伸进前方凹槽将盖 翻开。
2.发票卷纸空白面朝上,将其头部从导向压块下面穿过并伸进打印机
进纸口(进足)。
3.同时按动暂停键和IC键,打印机开始自动走纸,待发票头部从出 口处走出后,再按动暂停键或IC键,即停止走纸,安装卷纸完毕。
三、计价器关机
当智能卡两次开机的业务都已做满或者正好需回公司进行回场刷卡时,计价器需关机。关机操作时,把已开过两次机的智能卡芯片向上插入槽口,金额窗显示【CLOSE】,按一下IC键,单价、金额窗口显示【------】,并不停闪烁,金额窗显示【CL-OK】同时发出“嘟”一声即可拔出智能卡。关机结束后,必须将已关机的卡拿到公司后台计价器智能管理系统上采集数据后,方可再次开机使用。
注意:计价器另有时间限定80小时内,无论业务笔数是否做满,此
价器也会自动关机。此时,必须用开机卡关机后去公司后台电脑系统上采
集后方可再次使用。
四、计价器强制检定日期提示
当打开汽车电门锁或每一次业务结束时,空车灯置于空车状态,计价器都发出“嘟”一声,说明此计价器需检定。从第一声“嘟”叫开始起七天之内必须去计量所检定,否则计价器会自动锁定,无法正常工作。
五、补打发票
计价器处于空车状态下,先按一下暂停键,再按检查键,按至单价窗显示【001】时, 按一下 IC键,打印机自动打印最后一笔业务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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