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2019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的通报(泉道运〔2020〕55号)
来源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时间:2020-12-08 15:30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运管所,永春县道路运输保障中心,处直属所:

  为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引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加强管理、诚信经营、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根据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精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组织开展2019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各运管所(中心)对辖区内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包括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进行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道路货物运输企业732家(其中危货企业30家);除87家新办企业(其中危货企业1家),1家企业已注销、1家企业拟注销未报送考核材料外,参与201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有643家(其中危货企业29家)。

  二、考核情况

  各运管所(中心)认真总结往年的考核工作经验,成立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小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市道管处。截止2020年12月6日,市处未收到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投诉。经各运管所(中心)考评,2019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评为AAA级3家(其中危化企业1家);评为AA级435家(其中危货企业28家);评为A级76家;评为B级129家。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未建立经营违章情况台帐或记录不完整,部分企业违章情况较严重,未及时对违法违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二是部分企业对质量信誉考核工作不重视,未能及时提供考核资料,影响考核工作;三是部分企业管理档案不健全不完整,影响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利用考核结果,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各运管所(中心)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奖罚措施的规定,对于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连续两年被评为AAA级的,在符合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评优评先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对于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并限制其一年范围内的运力发展需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协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二)认真总结考核经验,提升考核质量效率。各运管所(中心)要认真分析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以提升下一年度的考核质量和效率。要按照《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转发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启用福建省道路运输信用信息系统货运部分的通知》(泉道运〔2020〕44号)要求,做好下一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支持单位和市道管处运管科联系。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县(市、区)的沟通联系,吸取好的经验、做法,共同促进我市货运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9年度泉州市道路货物(含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0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运输中心,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局运输科、安监科,处科信科、运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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