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件的通告
时间:2024-09-03 09:5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运政系统应用,提升数据质量,强化道路运输公众服务基础数据支撑,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的通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证件有效期数据核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对直属所辖区内逾期180天未换证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含年龄达到或超过60周岁)及逾期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明细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待注销货运企业明细

  2.待注销货运车辆明细

  3.待注销从业资格证明细

  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直属运输管理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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