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高指,局属各单位,泉州交发集团: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结果的通报》(闽交建〔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有关信用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开展2021年度信用考核工作,严格执行省、市信用考核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评分标准进行信用考核评分,考核记录应经考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做到考核依据充分、资料可追溯,确保信用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开展。并及时在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半年度、年度信用考核名单和信用考核结果。
二、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要加强信用分使用管理,确保信用分类别使用准确,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要在评标结束后1天内将AA级、A级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分使用情况上报我局,以便及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车玉锋,电话:0595-22532268,邮箱:qzsjtwgck@126.com。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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