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度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的通报(泉交工〔2023〕20号)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5-17 11:27 浏览量: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市交通技术中心:

根据《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泉交规〔20222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建设项目信用考核工作,现将最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考核共18个项目(其中,两个项目完成产值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纳入基数计算),累计18家施工单位、11家监理单位、15家勘察设计单位。其中考核评定为A级施工从业单位9家,B级7家;B级监理从业单位10家;A级勘察设计单位7家,B级6家(具体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定级期限为自本文下发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度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止。

二、考核结果应用管理

(一)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拟申请省市补助资金的小规模农村公路(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介于4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应采用最新发布的《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其他类似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享受信用分奖励并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从业单位,视同中标一次,市交通运输局即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示,并计入信用奖励1次;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省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信用分AA、A级等同于市级A级信用分权重,小规模项目施工招标时信用分按最新发布的《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计算,从业人员不再单独享受信用分奖励,有关信用奖励情况同步报备省交通运输厅。

(三)泉州市小规模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考核为A级的有关从业单位享受信用分奖励次数,市交通运输局暂不做规定,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自行设置有关信用分奖励规定。

   (四)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业主认真做好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等级为A的从业单位中标情况的备案工作。对于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奖励使用后有A级从业单位信用奖励失效或调整的,在评标结束后1天内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科(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涉及省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分奖励情况报送的,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结果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3〕43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我局,以便转报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陈俊能,电话:0595-22532268。

 

附件:1.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22年信用考核情况汇总表

    2.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分使用情况报送表(格式)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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