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考核共12个项目(其中,两个项目完成产值没有达到考核标准纳入基数计算),累计12家施工单位。其中考核评定为AA级施工从业单位4家,A级2家(具体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定级期限为自本文下发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度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止。
二、考核结果应用管理
(一)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最新发布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拟申请省市补助资金的小规模农村公路(施工招标最高限价介于4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的项目),应采用最新发布的《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其他类似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享受信用分奖励并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从业单位,视同中标一次,市交通运输局即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示,并计入信用奖励1次;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省级农村公路信用考核信用分AA、A级等同于市级A级信用分权重,小规模项目施工招标时信用分按最新发布的《泉州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规定》计算,从业人员不再单独享受信用分奖励,有关信用奖励情况同步报备省交通运输厅。
(三)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业主认真做好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考核等级为AA、A的从业单位中标情况的备案工作。对于小规模农村公路信用奖励使用后有AA、A级从业单位信用奖励失效或调整的,在评标结束后3天内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科(报送格式详见附件2);涉及省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分奖励情况报送的,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结果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交建〔2013〕43号)文件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我局,以便转报省交通运输厅。联系人:陈俊能,电话:0595-22532268。
附件:1.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信用考核情况汇总表(施工单位)
2.泉州市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分使用情况报送表(格式)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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