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0-01-15 16:22 浏览量:

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因你(单位)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车牌:闽D-9DZ62),本机关依法于2019年12月9日对你(单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现因调查需要,依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延长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日。

  因你(单位)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闽泉三交执(2020)处延知字第13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泉州市涂门街461号公路局大厦二楼执法三大队领取《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处理期限即为《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延长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家筑 赵学风

  联系电话:0595-65306206

  联系地址:泉州市涂门街461号公路局大厦

  附件:《延长案件处理期限告知书》(闽泉三交执(2020)处延知字第13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