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蓝色)闽C-107JT)的送达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4-09 16:53 浏览量:

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50502MA2YLGCQ97):

  本机关于2021年9月17日对你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一案已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泉三交执(2021)罚字第917号)并直接送达。上述决定书指定你在收到上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但你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你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行为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

  因你(单位)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泉州市涂门街461号公路局大厦二楼执法三大队领取领取《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闽泉三交执(2022)催字第18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在收到上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泉三交执(2021)罚字第917号)到泉州银行(00200200170)缴纳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及加处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玖元整,合计壹万伍仟玖佰玖拾捌元。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可在接到上述催告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煜健  吴志铨

  联系电话:0595-65306228

  联系地址:泉州市涂门街461号公路局大厦

  附件:《交通运输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闽泉三交执(2022)催字第18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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