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世成(350500*********559):
你(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13时39分使用闽CF9G22号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订单行程为起点阿猪便利店,讫点小帅出行网约车运营中心,该行为涉嫌未取得《网络予以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验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泉州市涂门街451号公路局大厦三楼执法二大队接受调查:
1.个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2.闽CF9G22小型轿车行驶证原件;
3.个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
4.闽CF9G22小型轿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原件;
5.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材料须如实提供,虚报、瞒报、谎报应承担法律责任。如你(单位)委托他人前来接受调查的,须另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请及时与本案询问调查人联系,否则逾期不到者,视为拒绝配合调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沛民、刘文凯 电 话:18105076115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451号公路局大厦三楼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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