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洪文鋆(闽CDU7197)《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1-2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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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文鋆(身份证号:350521*********010):
本机关于2026年01月16日对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案拟作出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圆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你立即纠正上述违法行为。
因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一楼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违法处理中心领取《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闽泉二交执(2025)通字第571号),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在收到本《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臻锋、蔡佳任
联系电话:0595-65306238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一楼
附件:《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违法行为通知书》(案号:闽泉二交执(2025)通字第571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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