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运管所,市直水路运输及船舶管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和泉州市审改办、市数字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面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就办 网上办”工作措施的通知》(泉审改办〔2020〕1号)文件精神,推动更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国内水路运输及船舶管理审批服务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水路运输及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在申请办理国内水路运输及船舶管理业务事项时,通过“福建省水路运输协同服务平台”(https://fcfw.fjghzx.cn:9200/portal)向市级水路运输审批部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材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二、原则上除按存档要求,即:《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初次核发需提供《国内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回执》或《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原件)换发或注销时,需由申请人提交原件(可邮寄)外,不再收取其他纸质材料。
三、经网上预审通过后,工作人员通过泉州市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无差别受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办理结果直接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申请人,实现办理事项“零跑腿”。
四、各相关运管部门要使用福建省水路运输协同服务平台及时获取辖区企业相关审批信息,加强行业管理。
试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的,请及时反馈我处。
联系人:尹璐,联系电话:22132205。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栋三楼“社会民生类”专厅。
(此件主动公开)
沿海各县(市、区)运管所: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运管所。
抄送: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交通执法支队,局政法科、审批科、港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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