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1-05-19 15:12 浏览量:

  首违不罚包含哪些情形?

  办案期限到底是90天还是60天?

  行政处罚法新增了哪些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行政处罚前到底需不需要责令整改?

  听证申请应该在告知后五日内还是在三日内提出?

  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整治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新修订法律与新法规的学习,5月19日上午,支队邀请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陈鹏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培训。

  陈庭长围绕处罚法的原则、处罚种类、制度和完善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对比新旧行政处罚法的内容,结合交通执法实际工作,对行政处罚法进行了系统讲解,指出在今后在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细节,帮助执法人员及时深入学习掌握新的《行政处罚法》。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修订,将于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从原来的64条增加到86,首次确立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入贯彻了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对执法机关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执法人员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强化了法治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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