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点”消“痛点”,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执法成效加上新注脚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2-01-17 16:41 浏览量:

  “我的银行账号怎么都被冻结了,里面的钱都取不出来了!”

  一起非法营运案件当事人吴某第一次主动联系执法人员。他于2020年3月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吴某未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为了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坚决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已就该起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在受理该申请后经审核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吴某所说情况正是法院执行措施之一。

  近年来,在不断规范执法、加强依法执法理念指导下,交通执法部门打击各类交通扰乱交通秩序的违法活动效果显著。但执法成效关键还在执行,如何疏“堵点”消“痛点”,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一直在行动。

  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作为”。执法人员致力于转变案件处理思路和方式,将案件办理期限作为案件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案件不等待当事人来处理、行政执法程序不拖延,及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督促催告,主动作为,在法定处理期限内主动送达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处理程序合法,改变了以往消极等待当事人主动配合处理的执法模式。

  变“孤军作战”为“司法联动”。对于如吴某等经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充分依靠司法力量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2020年至今,支队共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交110余起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涉案金额2122953元,目前执行到位金额约431234元。通过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将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有效震慑违法当事人,使行政执法权威也在无形中得到提升。

  变“大而化之”为“尺步绳趋”。随着执法思路的转变,如何确保每一起案件即使在当事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下也能够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地及时作出处罚决定,成为了每一个执法人员思考的重点。以此为契机,支队夯实制度基础,加强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取证执法水平,努力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院、时间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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