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租赁汽车广受短途自驾出行群众的欢迎,然而,仍有部分租赁企业资质不全、未定期开展车辆安全性能检查、未仔细核对承租人证件信息等,导致上路的租赁车辆成为交通潜在风险隐患,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一直以来,交通运输部门就把租赁行业监管作为日常执法的重点内容,采取入户检查和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打击租赁业户未取得许可等违法经营行为。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在路面巡查执法时,就查获一起未许可经营租赁的案件。
3月13日下午,交通执法人员在丰泽区体育街巡查时,发现一辆闽C牌照的小车停靠在路面,下客2人。于是执法人员兵分两组,分别对司机和乘客进行问询调查。当执法队员要求司机出示该车的行驶证和其本人的驾驶证,司机却提供不了行驶证,表示车是找车行租的,行驶证车行没提供。执法人员问起车行是否有配备租赁汽车证,司机一脸懵愣,表示不知道什么是租赁汽车证,执法人员意识到承租的车辆可能是“地下车行”出租的,于是对司机陈某进行了普法教育:“承租车辆应当到有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行承租车辆,并签订租车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用途和租金承租使用,同时车行还要配备承租车辆的租赁汽车证,这事关承租人和乘客的安全这种事情可不能省!”
经过执法人员的一番普法后,驾驶员才道出了其租车经过,原来13日上午,陈某因与朋友要到泉州市区办事,于是就使用美团APP软件下单向“远航租车”行承租了一辆丰田牌小型轿车,后根据平台约定到南安市水头镇的一家叫南安市某汽车贸易公司取车,与车行签订合同,并交了租车押金1100元,租期1天,日租金200元。交通执法人员现场用执法手机对提供的车行信息进行查询,未查询到车行相关许可信息。目前,该车由执法人员作为证据登记保存,并对车行发出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在汽车租赁过程中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1.要选择专业、有规模的租车公司,专业公司有保障,请不要租(借)私家车,更不要到地下租车行、二手车行租车。
2.做到“六必看”
一要看承租车辆所属企业是否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资质;
二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与租赁企业名称一致;
三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使用性质是否为“租赁”,以及机动车是否取得《租赁汽车证》;
四要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辆检验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要查看车辆是否具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六要查看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内容,以及是否有霸王条款。
认真检查,租车时要对汽车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性能等,以防在用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避免还车时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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