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有尺度 “轻微不罚”有温度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4-11-13 15:37 浏览量: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在G228线通港东街后渚大桥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驾驶员王某驾驶闽CA***7号轻型货车运载一车边角料从洛江准备前往晋江,执法人员使用测高杆和卷尺对该车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为4.2米,超过规定的限值0.2米,车货总宽度2.6米、超过规定限值0.05米,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执法人员通过闽执法平台查询,当事人此次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本人本省本年度内违法符合福建省交通运输20241016印发施行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几何超限)首违免罚适用条件执法队员地普法:“师傅您不用紧张,您这个行为虽然涉嫌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违法情节轻微而且您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能积极配合执法,符合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此次免予处罚但希望您引以为戒规范运输行为不再出现这种情况。王某签具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表示自己已经深刻认识错误避免再犯

据悉,福建省交通运输此次发布实施的福建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清单事项37交通执法支队予以适用的34涵盖公路路政道路地方海事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多个领域对符合清单事项“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免强制”适用条件的违法情形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是交通运输部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首违、轻微违法实施告知承诺制,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又体现执法温度,有效助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严格执法护安全,宽严相济暖民心。接下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坚持为民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持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动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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