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启用出租汽车行业电子证照的通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1-08-24 12:47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便利化、便民化,从2021年9月1日起,全市启用出租汽车行业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启用的出租汽车行业电子证照包括:从事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二、上述证照制发的实体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到期后自然失效。从9月1日起,我市交通运输相关审批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上述证照的实体证件。

  三、出租汽车行业电子证照与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均为合法证件。电子证照可通过“泉州政务服务APP”的“泉证照”小程序查看及下载打印。

  四、“泉州政务服务APP”下载方式: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泉州政务服务APP”,安装完成后,进入“泉州政务服务APP”(用法人用户登录),在首页点击“泉证照”,获取“泉证照”服务。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