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刺桐路机关办公楼搬运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时间:2024-04-22 15:22 浏览量: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

刺桐路机关办公楼搬运服务

采购项目公告

 

因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需要,市公路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刺桐路旧办公楼整体拟搬迁至仕公岭基地。经研究,决定采购搬搬运服务对现办公场地设备设施进行搬运。现就分中心采购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刺桐路机关办公楼搬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采购包含原办公楼、食堂、活动室等所有场地的设施如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需要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搬运,涉及拆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搬运计划。供应商应制作详细的搬运计划,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有序实施搬迁工作,将搬迁物品搬至采购人指定区域,并满足采购人搬迁中提出的其他合理要求,确保搬迁质量、数量达到采购方需求,需搬迁物品为预估数。

(二)搬运清单。以采购人实际搬运要求为准,报价前可实地查看。(详见附件一,需搬迁物品为预估数)

(三)采购报价要求

1.总价最高限价3.2万(含税、人民币);

2.报价要求: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项目在报价过程中供应商应根据搬运清单分别进行计算组成总价进行报价,在签订合同时提供搬运清单中对应单价及分项汇总价格,且必须与最终中标总价保持一致;报价为包干价,应是用户最终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人工费、拆卸、装箱、包装、运输、安装、安装(恢复)辅料、税费等费用以及一切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价以外的其他款项。

(四)服务要求

1.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若有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对各类设备物品的搬运,负责提供在搬运过程中不易损坏、变形的,符合采购人要求,并由采购人认可的专用打包箱及打包材料,根据分类流水号顺序及各类物品类别进行打包装箱,打包箱统一编号,标注装箱内容、打包地点等信息,填写装箱明细单,经采购人检验封箱后搬运至规定位置及上架。

3.对已打包装箱,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开封,全程必须做到防潮、防水、零缺失。

4.供应商每天工作结束后,对当日完成工程量或人工工时等需进行统计并核对无误,如核对不上必须及时清点至正确方能离开。

5.供应商需派专人负责此次搬迁工作,在搬迁全程中对所有物品安全负责,每天需向采购人提供当天作业人员名单并佩戴工作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搬迁中一律统一服装带证工作。因供应商行为导致设施设备的泄密、损失、损坏等应承担法律责任。

6.供应商负责本次搬迁所需的厢式货车、高空吊装车、搬运器械等,以满足正常搬迁的要求。

7.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侵害,或由此而导致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包装和运输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

2.供应商应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3.供应商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制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采购人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五、评标方法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二)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人,若最低价相同,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总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有效报价单位不少于三家。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所投服务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记记录,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五)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具备提供本次搬迁服务所需人员、专业能力和必要安全防护设施。

七、报价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二)法定或经营者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项目报价单(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五)近三年的“无重大违法违记记录承诺书”。

(六)报价人响应性承诺。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请投标人务必于202442517:30(北京时间)前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领取报价文件和具体参数及要求,并于202442617:3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当面或EMS形式邮寄(签收时间不得晚于4281730)送达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综合股。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429日15:00(北京时间)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如采购小组因工作无法召集,开标时间将延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186

联系人:小尤

联系电话:13665948915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桥梁隧道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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