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部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告
时间:2025-07-1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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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公安机关进行数据比对,中心市区有602辆原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网约车,已在公安机关办理性质变更、车辆转让、注销等手续,现已不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条件(详细信息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撤销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602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本公告之日起作废。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撤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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