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肖彩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泉交人[2022]2号)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2-28 11:05 浏览量:

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经研究:

  肖彩虹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审计科科长(试用期1年);

  洪华鹏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庄爱萍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宗会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大队长;

  陈武龙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主持工作);

  黄彧莹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洪静娜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财务审计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林朝阳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安全监督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陈佳丽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安全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张圣昀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科技装备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主持工作);

  李丽君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主持工作);

  魏远红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法制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刘俊强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主持工作);

  胡克慧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政工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刘联泉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客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戴延树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主持工作);

  张俊逸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双辉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水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刘承家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水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陈玲玲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路政水路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莫永贵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林河山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蔡仕璋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余良湖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吴海涛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

  林宏杰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文斌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陈何妹同志任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五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1年)。

  以上同志保留原有事业干部身份任职,免去原任职务,职务任免时间从2021年12月算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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