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301-2021-00091
- 备注/文号:泉交办〔202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1
市道路运输中心、水路运输中心,局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第十五届(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创建第十五届(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为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根据《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文明委〔2019〕7号)的有关规定及市委文明办的部署,结合我局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创建第十五届(2021-202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大力弘扬交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一系列的精神文明教育和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实践活动,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好,全体干部职工精神振奋,积极创先争优,交通运输文化活跃有效,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增强,工作环境整洁优美,行业管理规范不断健全,队伍形象显著提升。
具体目标:一是在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巩固已有创建成果,提升创建内涵和服务质量,积极创建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并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参与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二是以“和谐交通、温情旅途”为主题,以道路、水路客运站和出租车、公交车为重点,选树文明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文明行业竞赛活动扎实开展。三是在本系统内部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强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文化和服务品牌建设,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努力创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行业。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局领导带头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究、督促指导文明行业、单位单位创建工作,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落实责任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单位和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的“五定”要求,明确重点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实行“菜单式”管理,尤其要针对一些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各项文明创建活动顺利推进。三是规范创建工作。坚持创建在平时,长效推进工作开展。认真做好新一届文明单位创建届期规划,每年年初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年末及时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做好重大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活动情况、图文等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积极向市委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二)强化思想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一是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二是经常性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理想信念、形势政策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传统节日开展集中性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加强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交通行业核心价值观,把交通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魂”,融入到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和工作载体之中,推动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道德风尚建设。深化“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深入挖掘交通运输行业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积极推荐行业先模参与各级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感动交通年度十大人物”“最美人物”等群众性推选宣传活动,在报纸、内部刊物、微信公众号上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先进典型及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向道德典型学习看齐。五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出租汽车、公交车等车载媒体和道路水路客运站的大屏幕上播放公益广告,持续推进公益广告常态刊播,大力普及文明交通、文明用餐、文明礼仪等市民文明规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三)强化志愿服务,彰显交通人的责任担当
一是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充实完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志愿云”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机关志愿服务团体注册登记、项目申报、运行、人员招募、结项和时长录入等工作。二是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落实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要求,打造具有交通运输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项目和品牌团队,踊跃参加扶贫济困、爱心慈善、社会救助、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党员志愿服务。结合“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积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彰显交通人的爱心善意和责任担当。
(四)强化文体建设,引导队伍健康向上
一是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倡导现代管理、现代文明、现代服务新理念,继续开展“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学树建创”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开展文体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重要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活动,不断陶冶干部职工的思想情操,调动工作积极性。三是持续涵育单位文化。加强学习型单位建设,坚持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文化氛围,培养团队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积极营造拼搏进取、干事创业、乐于奉献的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动员,人人参与。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对全体干部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号召人人行动、人人参与,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保障经费,完善设施。要保障创建活动经费,统筹安排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实完善文体设施和开展各类活动所需资金,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明确责任,规范报送。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向局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情况,各单位(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材料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1周内将材料规整后报局文明办。
(四)强化检查,确保实效。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针对创建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专项整治和督促监管,健全督查工作机制,按照《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适时组织模拟测评,采取列清单、发传单、开菜单、对账单、给成绩单的“五单”工作法,对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不落实、不作为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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