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301-2022-00084
    • 备注/文号:泉交运〔202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3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2-07-13 11:29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22〕1号)精神,持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平稳发展,现就政策措施落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助做好金融纾困政策落实工作

      积极与金融部门对接,了解掌握有关交通运输业的“商贸贷”“外贸贷”“科技贷”“技改贷”等政策性优惠性贷款和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宣传解释力度,开展精准摸底调查,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困难企业。要构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桥梁,根据金融部门业务办理需求,提供企业相关资质信息,确保信贷优惠政策用足用好。(责任单位:局运输科、港航科,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水路运输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持续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工作

      (一)强化交通运输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申报针对性。各地要抓紧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坚持强弱项、补短板,在“十四五”规划基础上,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策划生成一批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大项目,对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加强沟通汇报,条件基本成熟的要加快上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国家盘子。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和施工进度,避免出现“资金等项目”现象,及时申请上级项目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责任单位:局综规科,市高指,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完善高速公路主动脉。加快泉南高速永春互通至汤城段、沙厦高速德化至汤城改扩建项目、永泰至德化高速等3个项目建设,确保泉南高速永春互通至汤城段、沙厦高速德化至汤城改扩建项目2023年建成通车。全力推进洛江至丰泽、泉梅高速、大田至安溪高速、泉厦金通道等高速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开工泉梅高速泉州段、洛江至丰泽高速等项目;实施乡镇便捷通工程,2022年开工泉南高速永春锦斗互通,2023年开工石狮彭田、惠安紫山等新增高速互通出入口。(责任单位:市高指,相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综规科、工程科)

      (三)提升国省干道主骨架。加快建设国道G356永春石鼓至达埔、国道G228台商及石狮段等国干线断头路、提级段建设;全力推进G324改线工程前期工作,2022年开工G324改线南安水头段,2023年开工G324改线惠安段、南安康美至水头等路段。支持普通国道项目中央车购税资金和普通省道“以奖代补”申请,加快市级补助资金下达,有效缓解交通项目资金压力。(责任单位:相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综规科、工程科,市公路中心)

      (四)加密“两江一湾”通道布局。加快泉州大桥改扩建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建成通车;重点推进金屿大桥、百崎大桥、东海大桥等重大通道前期工作,力争涉及湿地问题解决后半年内开工金屿大桥、2023年开工百崎大桥和东海大桥。(责任单位:局综规科、工程科,市公路中心、相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重点推进县道“四晋三”、通村公路“单改双”工程,推动较大自然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特色保护村、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区公路、产业园区等提升改善。加强农村公路与高速路网、普通国省干线的衔接。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路网建设225公里以上。二是全力提升通行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排查,及时采取预防性养护、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分类处置措施,加快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改造步伐,支持荷载、宽度不适应及库外四、五桥梁(不属于省农村公路桥梁数据库内报部桥梁)的改造,进一步提升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性水平。2022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2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病)桥15座以上。(责任单位:局工程科,市交通技术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强化落实交通项目资金保障工作

      (一)提高交通运输项目市级补助标准。支持推进国省道断头路、低标路、拥堵路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市级补助标准,一级公路由90万元/公里提高为130万元/公里、二级公路由70万元/公里提高为100万元/公里。鼓励推进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对2022-2025年实施的较大自然村硬化路给予12-16万元/公里补助。(责任单位:局综规科、工程科,市公路中心、交通技术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加快上级交通运输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上级交通资金支出效率,确保省级直达资金1个月内下达,2021年度省级以上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应于7月底前支付完毕,2022年度省级以上交通资金当年度使用率力争达到100%,充分发挥各级交通补助资金投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交通项目资金规范使用。(责任单位:局财审科、综规科、工程科、运输科、港航科,市交通执法支队、公路中心、道路运输中心、水路运输中心、交通技术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加快市级交通资金下达进度。通过切块预拨、分批下达等方式,加快市级交通补助资金下达进度,2022年度市本级部门专项资金7月底下达率不低于60%,除应急救灾、据实结算资金外,原则上10月底前其余专项资金应全部分配下达且总体下达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局财审科、综规科、工程科、运输科、港航科,市交通执法支队、公路中心、道路运输中心、水路运输中心、交通技术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提高各级交通资金绩效和监管力度。加强各级交通资金绩效目标设置、绩效监控管理年终绩效自评报告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切实提升交通运输工作效率。通过省交通运输厅“‘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和市“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监管专项资金运行情况,督促本局各相关单位(科室)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市级以上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两个资金监管系统,并按时审核上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每年抽查1-2个单位开展延伸审计。(责任单位:局财审科、综规科、工程科、运输科、港航科,市交通执法支队、公路中心、道路运输中心、水路运输中心、交通技术中心,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四、切实推进交通物流行业发展工作

      加快推进晋江陆地港等货运枢纽建设,力争2022年完成3000万元投资计划。以“交邮融合”发展为指引,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强化交通、邮政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网络节点,力争2022年底,三级物流覆盖率达100%,100%,96%;强化示范引领,指导推荐安溪申报创建部级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将农村物流发展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市对县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县级客运站闲置区域转型升级县级物流分拨中心,引导邮政、快递入驻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市邮政管理局、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优化交通运输服务

      (一)抓紧兑现对班线客运车辆给予一次性补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直属所摸排运政系统6月6日前在册且班线在有效期内的班线客运车辆、班线客运企业法人及股东等信息,并登记造册。力争在8月份底前补贴到位。(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2025年12月31日前,巡游出租汽车报废后(含已报废超过180天的巡游出租汽车)不再对投放时间进行限制,由企业自行选择更新投放时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按照办证流程做好报废更新工作。巡游车报废更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审批科,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持续推动“网上办”“指尖办”,组织建设网约车一体化平台,8月15日前完成平台上线工作。优化网约车平台和网约车车主、从业人员的办事流程,开辟网上便捷办事通道。组织建设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按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大纲,完善培训教育内容,为货运从业人员提供免费继续教育服务,8月15日前完成平台上线工作。(责任单位:局运输科、审批科,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运管所)、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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