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101-2022-00102
- 备注/文号:泉交运〔2022〕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8
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着力强化部门协同,推动解决道路货运行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有效保障货运司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建立泉州市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措施落地;
(二)协调完善道路货运基础设施体系,推广先进车辆技术装备和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道路货运集约化发展水平;
(三)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货车;
(四)深化货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道路货运行业简政放权;
(五)规范日常执法行为;
(六)完善常态化协同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开展依法查处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偷油偷货等违法犯罪活动相关工作;
(七)切实维护货车司机权益,共同推动货运企业建立工会组织;
(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指导监督处置,及时梳理解决货车司机反映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九)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促进信息互通共享,引导运力投放与货运需求合理匹配,加快建设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
(十)强化形势研判和舆论引导,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泉州银保监分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等16个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详见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同志担任。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问题,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对口部门抓好各项措施落地;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
五、期限
待专项任务完成后撤销。
附件:泉州市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胡坤树 电话:22536638,1506068168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市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刘德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召集人:李森建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少雄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余东海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周建春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刘则建 市工信局四级调研员
任秀斌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郑 强 市人社局副局长
柯晓晖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简国红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夏阳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陈东方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朱 翔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江景灿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方良川 泉州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沈俊旭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坤生 市总工会副主席
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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