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4-00024
    • 备注/文号:泉交法〔2024〕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6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26 10:23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现将《2024年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及《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交执法明电〔2024〕2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优化提升公路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就我市开展“路政宣传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为主题,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努力形成社会共治、行业支持、全民参与的公路安全保护良好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行动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定加快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解读公路政策法规,深化普法释法。重点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省治超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29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160号)等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三)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守安全底线。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强化事故教训汲取和举一反三,深刻解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涉路施工许可管理等工作要求,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行稳致远。

      (四)聚焦路政主责主业,宣传便民举措。围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内核,促进提升路域环境治理、公路执法效能和路政巡查质量,积极宣传多部门集中治超二十年期间取得的成效,探索新科技、新模式在路政管理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应用,深入解读大件运输许可服务数字化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利企便民政策,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计划筹备阶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总结借鉴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做好动员部署,为活动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按照既定活动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6月1日至7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提出建议,健全宣传长效机制。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守护公路20年”主题宣传,展现守护公路安全奋进之路

      2024年是多部门集中治超20周年。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全面回顾治超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改善交通运输环境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和辉煌成就,组织“守护公路20年”主题系列宣传,以图像、短视频、微短剧等展览形式,回顾治超工作20年来的风雨历程,展示治超在践行为民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依法治理、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提炼治超不同时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典型案例,分析新形势下治超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主题宣传报道、治超站开放日、典型人物专题采访等活动,引导公众了解、支持治超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群策群力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开展大件运输“护航2024”专项行动,筑牢保障大国重器运输之基

      组织开展大件运输“护航2024”专项行动,继续通过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与本辖区重大装备制造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业主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及时了解大件产品订单信息,主动提供运输路线、车型、装载方式等建议,依法提供高效率、高品质的精准服务。加强大件运输护送管理和服务,主动向大件生产和运输企业宣讲大件运输护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协调难度大、护送要求高、社会力量确实无法单独完成护送的,经承运人申请,可联合相关部门提供大件运输监护服务。要加强对货物吨位重、跨省数量多、运输难度大等典型大件运输案例的宣传报道,继续通过网络直播、互动交流等方式,展现交通运输部门为大件运输保驾护航的担当和作为,助力大件运输产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三)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民之策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针对涉及涉路施工许可事项,在合法合规基础上,配合相关部门优化联合审批办事流程,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简化办事材料,实现统一受理和跨领域集成办理,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利企便民。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涉路施工许可培训和宣传,力争做到“四个一”:组织一次现场咨询,举办一期许可培训,开展一场执法现场观摩,走访一处涉路施工现场,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聚焦“行业内核驱动”,践行以路兴业融合发展之道

      以党建为引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建+路政”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发挥“以路兴业、以路富民”的“助推器”作用,组织开展公路路政文化宣传,分享路政管理工作成就,讲述感人至深公路故事。利用服务大厅、工业园区、在建工地、公路站等场所,开展更加广泛、更具影响力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地主流、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指导基层执法站所举办“5·26”“群众体验日”“媒体开放日”等互动形式的活动,让群众能够身临其境感受路政工作,提升公众对公路行业的认同感。

      (五)抓好《省治超条例》施行,推进货车超限综合治理科技管控

      2024年是《省治超条例》施行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多波次的宣传态势,积极组织开展《省治超条例》“五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培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省治超条例》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讲到位,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参与、监督治超工作,营造“全民治超”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可行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各单位要建立宣传联络工作机制,加强“路政宣传月”活动的跟踪、督促和指导。强化宣传业务培训,优化专(兼)职宣传团队,开展宣传作品交流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激发基层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模式创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地区主流和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鼓励各方参与,加强形式创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宣传矩阵效应,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总结评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措施和成效,评估新媒体应用和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提炼行之有效的做法,优化完善路政宣传长效机制。

      为做好本次“路政宣传月”活动推进和总结评估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详见附件),联络员名单和活动总结分别于2024年5月6日和6月7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方雅然,联系电话:0595-22594973。

      邮箱:zfk22594973@yeah.net

     

      附件:“路政宣传月”工作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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