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2503-2026-00010
- 备注/文号:泉交科〔20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30
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交运〔2017〕24号)、《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考核办法》(闽交运〔2017〕25号)要求,我局会同泉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在我市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3日,我局组织三个考核小组分别对我市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的基础硬件、资质条件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同时结合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11月份—2025年10月份卫星定位运营商综合考评分数加权平均统计技术指标分数。
从整体来看,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动态监控工作落实到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完备,能协助所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动态监控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管闭环。厦门今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中信卫星通信有限公司等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监控台账完整,相关报警提醒及时准确,动态监控相关制度执行到位。
考核中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动态监控台账、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维护档案尚不完善。
二、考核结果
市交通运输局对三个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在我市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营运服务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最终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要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自身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功能,完善智能视频监控的报警、识别、提醒等功能,提升平台的主动预警能力,提高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轨迹正常率,降低轨迹异常、漂移等关键技术指标分值。同时,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等相关标准要求,规范向省平台推送的各类静态、动态数据。
(二)各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应积极提升平台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履行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服务协议,规范完善各类台账报表,并协助道路运输企业提高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实时动态监控能力,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附件:2025年度泉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汇总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度泉州市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考核汇总表
|
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 |
考核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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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点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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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信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
9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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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迅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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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三川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98 |
|
福建省国威北斗卫星监控科技有限公司 |
96.95 |
|
泉州市中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6.68 |
抄送: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中心(直属所)、交通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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