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901-2018-00206
    • 备注/文号:泉交委工〔2018〕19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5
    关于全市2018年“五个工程”交通建设项目攻坚活动10月份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1-15 00:00

    各县(市、区)、泉州台商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高指:

      根据我委《关于印发2018 年“五个工程”交通建设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交委工〔2018〕77 号),为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五个工程”项目建设攻坚活动,以“晒前期、晒开工、晒投资、晒质安、晒完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考核,督促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攻坚成效,现将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截止2018年10月份的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全市交通攻坚项目进展情况

      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完成59.7648 亿元,实际完成53.4636亿元,完成计划的89.46%,总体进度快于序时进度6.1个百分点。高速公路项目计划完成15亿元,实际完成11.0531亿元,完成计划的73.69%;公路运输场站建设计划完成3.91亿元,实际完成4.9亿元,完成计划的125.32%;普通公路计划完成40.8548亿元,实际完成37.5105亿元,完成计划的91.81%。

      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计划各完成工可和初步设计1个,截止10月份尚未完成;普通公路前期工作施工图批复计划完成2个,实际完成2个。

      普通国省道项目计划完工2 个,实际完工一个项目。

      全市交通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总体可控,无在建安全事故。

      (二)各有关攻坚项目进展情况

      晒投资:交通建设投资完成百分比排名情况如下:

      运输场站、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

      晒前期:高速公路泉南线扩容项目工程可行性方案已审查,尚未获得批复,初步设计正在同步开展;普通公路S312(横八线)金淘过境段已完成招投标工作,S310(联二线)德化县土坂至盖德项目施工图已批复,局部路段已开工建设。

      晒完工:2个项目完工,传化公路港(运输场站项目)和纵二线(G324)紫帽塘头至磁灶井边段改造工程(普通国省干线项目)完工,其他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晒质安:质量方面,普通公路累计抽检9280点,合格8481点,合格率为91.4%;安全方面,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开、完工项目,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目前已进入11月份,距年底不足两个月,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厅印发的2018年深化“五个一批”攻坚任务,督促各参建单位充分利用当前有利施工季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特别是今年开工、完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度计划目标的完成。

      (二)加大交通部车购税项目推进力度。对未开工及未全线开工的项目,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梳理研究,强化推进举措,落实责任人,尤其是车购税项目中未全面开工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S217安溪雅兴至东坑项目、S310德化土坂至盖德项目要抓紧组织全面开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车购税项目政策倾斜,加快实施进度,确保车购税部补助计划如期完成,杜绝部补车购税资金被统筹和收回的现象发生。

      (三)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对各级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派专人及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彻底整改到位,不得敷衍蒙混过关。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加强人员履约、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标准化、试验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反馈督查单位,我委将结合日常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

      (四)加快推进品质工程、绿色公路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交通厅品质工程、绿色公路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公路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结合项目特点,多培育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典型示范项目,争取在2019年度多选树品质工程、绿色公路示范项目。

     

      附件: 1. 2018年10月“五个工程”交通建设重点项目表(高速公路)

             2. 2018年10月“五个工程”交通建设重点项目表(普通国省道)

             3. 2018年10月“五个工程”交通建设重点项目表(运输场站)

             4.2018年10月“五个工程”交通建设攻坚项目“五晒”进展情况月报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委综规科、运输科、安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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