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3001-2025-00036
    • 备注/文号:泉交函〔2025〕115号答复类型类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3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13 16:29

    苏永钢代表:

      《关于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泉州段建设的建议》(第1140号)收悉,该建议由我局会同泉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大田广平至安溪官桥高速公路泉州段为《福建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6-2030 年)》项目,正稳步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初步设计审查和自然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施工图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开展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等专项评价工作。

      该项目属于县域高速公路,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13号)规定,大安高速公路泉州段项目由永春县、安溪县承担主体投资责任。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指导县级优化投融资方案,并积极协调督促永春、安溪两县加快推进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继续主动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汇报与沟通,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蔡永忠

      联 系 人:蔡清愉

      联系电话:15059551202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市政府督查室;永春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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