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807-2024-00056
- 备注/文号:泉交水运审决定〔202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
来源: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10-09 16:15
福建和晟船运有限公司:
你司2024年10月9日提出经营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的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从事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请按下列要求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活动:
经营主体:福建和晟船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银钹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石湖坂里三片5号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
运力规模:“华海芳芳”(集装箱船/31403总吨)
你司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报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9日
抄送: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水路运输中心,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局政法科、安监科、港航科,泉州船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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