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20-0801-2025-00069
- 备注/文号:泉交审〔202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2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209线惠安段改造提升工程(辋川坪埔至螺城前型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发改审〔2025〕73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等,经审查,现将该项目(项目编码:2501-350500-04-01-852695)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惠安县与泉港区交界处,沿现状省道209线由北向南布线,沿线主要途经辋川镇、螺城镇,终点位于惠安县武装部交叉口,路线全长6.151公里,路线兼集散功能。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K141+289~K145+800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33.5m,K145+800~K147+440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9m;全线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验算荷载采用城-A级;中桥、小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100。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等规范执行。
二、路线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推荐路线方案总体符合工可批复的路线走向、主要控制点,路线设计方案总体合理。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路线方案,下阶段应结合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线形,节约工程造价。
三、路基路面
(一)路基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K144+540-K144+640段因涉及两侧基本农田近期采用双向四车道过渡,路段通行能力相对较差,应做好远期设计预留及用地控制,并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基本农田调整,尽快实现车道拓宽改造。
(二)路面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方案,主路拼宽路面结构主要采用4cm厚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6cm厚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C)+8cm厚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B-25)+ 1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6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辅道路面结构主要采用4cm厚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6cm厚SBS改性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C)+ 1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
(三)排水设计
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应完善路基路面排水系统、桥涵排水等设计,结合区域规划、气候特征和水文水力计算结果,进一步优化综合排水设计。
四、桥梁涵洞
(一)桥梁设计
本项目共设置主线桥梁4座,桥梁总长97.6 m。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梁结构设计形式,下阶段应进一步合理确定桥梁孔跨布置及墩台型式、桩基结构尺寸,并完善桥梁结构设计。
1.坪埔桥:分离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2m现浇矩形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接盖梁结构形式,桥长12.9 m,左幅桥面标准宽度为17.75m,右幅桥面标准宽度为20.25m。
2.后溪桥:分离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2*11.0m现浇矩形板空心梁,下部结构均采用桩接盖梁结构形式,桥长22.9 m,左、右幅桥面标准宽度均为17.75m。
3.新街桥:分离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12m现浇矩形空心板梁,下部结构均采用桩接盖梁结构形式,桥长12.9 m,左、右幅桥面标准宽度均为17.75m。
4.破溪桥:分离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6.0m预制空心板梁,下部结构均采用桩接盖梁结构形式,桥长48.9 m,左、右幅桥面标准宽度均为18.5m。
(二)涵洞设计
本项目主线共新建18道涵洞,线外涵2道(新建1道、利用1道)。其中,新建756.3m/19道,线外涵旧涵利用共1道。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涵洞结构设计形式。
六、路线交叉
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13处,其中右进右出的简易交叉9处。原则同意交叉口设置形式。与县道310平面交叉口,由于受到基本农田和房屋拆迁的限制未能展宽设计,服务水平较低,应做好设计预留方案及用地红线控制,并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基本农田调整,尽快实现远期该交叉口渠化展宽。
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完善沿线标志标线,并根据设计与运行速度、路侧干扰与环境因素完善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交通工程及其他
原则同意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和环保景观设计方案,下阶段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17〕81号)规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进一步完善交通工程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八、概算
根据调整后的工程数量,本项目初步设计总概算核定为52624.31万元,建安费32679.91万元。具体分项费用见附件。
九、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十、其他
(一)请你局敦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意见和要求,在下阶段设计中,落实各项用地用林、生态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及安全措施;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切实做好项目优化设计。
(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参照《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普通国道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泉交工〔2019〕99号)有关规定严格开展施工图审定工作,认真把好设计质量关,促进工程早日开工,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此复。
附件:概算审查对比表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综规科、工程科、审批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2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