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63号)要求,我局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和本单位职能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统计数据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
若需咨询,请到“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内的“在线咨询”专栏中提出,或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邮编:362000;联系电话:22581663)。
(一)主动公开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去年同期231条,同比减少11.3%,历年累计主动公开40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1条,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数11条,部门预算执行信息数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49条,应急管理类信息数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信息数31条,工作动态信息数66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数2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新收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历年累计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当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予以公开3件,占比50%;不予公开1件,占比16.7%;无法提供相关信息2件,占比33.3%。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受理及信函渠道,申请事项多数涉及运输类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制定并推行泉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进行重新梳理,落实责任,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文件。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结合新《条例》及本单位职能,我局系统梳理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泉交办〔2019〕36号)和《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泉交办〔2019〕38号)等相关配套文件,为全面、规范地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奠定基础。
主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该保密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文件内容和上级依据,并将起草说明、正式文本和上级依据文件向市司法局备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逐步提高公开比例。2019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共74件,主动公开主办建议(提案)20件,内容涵盖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公众出行等方面。2019年11月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就网约车监管、四好农村路、城市公交、共享单车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场答复听众咨询,对于未能及时现场答复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予以答复反馈。今年来办理12345平台转来群众诉求件313件,办理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共143条,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加大相关政策解读解惑力度。对群众关切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我局主动开展相关政策的解读和解惑活动,今年以来,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上级文件政策解读20余份。除此之外,我局还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召开宣贯解读会等形式对我局发布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文件进行宣贯、解读,并及时为相对人答疑解惑。2019年8月5日,我局举办关于《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泉交运〔2019〕47号)宣贯会,及时为全市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加盟企业负责人释疑解惑。2019年8月9日,为落实市政府开展“刺桐新声——政策面对面”政策解读宣讲活动的部署安排,我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举办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扶持政策宣讲会,重点围绕我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水路运输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7〕150号)及相关事项进行解读,就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予以解答,指导企业用好政策促进自身发展壮大。
(四)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优质集约化。加强网站保障机制建设,将网站保障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绩效管理,增强保障单位(科室)责任意识,推进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网站域名落实更新为jtj.quanzhou.gov.cn并收录于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群导航-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网站集约化推进。通过泉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实现与中国政府网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同时,IPV6改造已列入计划,并在进行前期的可行性研究与改造方案。
推进审批服务公开便民化。我局主动对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省、市、县三级目录清单,编制完善并公开办事指南、流程图及审查工作细则。此外,我局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进驻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本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数据对接持续推进,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达93%。
发挥新媒体灵活便捷化。通过微信号公众号这一新媒体平台,突出公开时效性和实效性,发挥灵活便捷的优势作用,将社会大众关注政策解读、重大项目进展、公共出行资讯、市场监管动态、便民惠企措施等信息及时发布。2019年,通过“泉州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6篇,“泉州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2 |
22 |
2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 |
0 |
21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9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4 |
86 |
4050 |
行政强制 |
20 |
0 |
52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7.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1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条例》新修订,存在部分人员对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仍不够深刻,认识不够到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信息需求目前仍无法完全满足。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指导,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新《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自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与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紧密联系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关注的的问题,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都能做到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同步向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交报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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