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要求编制。报告由以下概述等7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段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qzjt .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若需咨询,请到“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内的“在线咨询”专栏中提出,或与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市行政中心D栋,邮编:362000;联系电话:22581663)。
一、概述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我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工作的公开透明力度,使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工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和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委年度实际工作,制定《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泉交委办〔2015〕31号),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5大项工作29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单位),确保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 落实制度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组长刘志平主任、副组长吴福荣副主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加强对具有行政职能的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具有行政职能的下属单位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谁产生,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按照“拟稿人拟定公开属性→科室负责人初审→委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确认→主要领导签发”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层层把关,同时进行保密审核,确保公开属性认定准确和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平台建设 公开渠道畅通
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对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今年来,我委投入门户网站维护和运行经费14.3万元,并对网站进行升级和改版。网站改版后,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14个类别的一级目录,信息分类更为清晰,方便公众查阅相关信息。2015年我委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156171人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98条,政策解读和法制宣传信息共108条;受理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和领导信箱145件。同时,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及中新网等各级各类媒体上刊登新闻报道2553篇。通过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让社会各界了解交通、支持交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应。
(四)推进交通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2015年,我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交通运输委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权力共310项,其中行政许可27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198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监督检查30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权力运行流程图110张,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图23张;编制部门责任清单431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责任8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市政府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三公”经费和2014年部门决算报告。建立委机关内部公示制度,定期在“政务公开栏”上墙公示。
3.推进交通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将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审批事项、项目招投标、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等信息在我委门户网站公开和公示。
4.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我委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交通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及时在委门户网站公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社会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件,历年累计主动公开307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类、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交通发展规划类、交通发展统计信息类、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类、政府集中采购类、行政许可类、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类、交通行业有关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情况类、工作动态类、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涉企工作类共14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和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三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主任信箱”、“12345呼叫平台”和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呼叫中心等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四是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五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公开入驻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及办理流程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件。历年累计 2 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公民通过信函申请,该件为“非本机关政府信息”,通过书面形式函告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历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在实际工作,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对《指南》和《目录》不够熟悉,拟稿人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够准确,审核过程也存在着理解不同,意见不统一的问题;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比例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要着重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要结合交通运输工作特点,疏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公开的信息资源,适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公众关注事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有关情况说明
本委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都能做到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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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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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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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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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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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238
|
3070
|
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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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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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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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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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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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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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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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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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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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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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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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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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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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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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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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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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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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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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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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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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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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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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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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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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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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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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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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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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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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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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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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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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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