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吴端黔《泉州市交通运输局调查通知书》(闽CF52718)的送达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4-04-26 15:34 浏览量:

吴端黔(350502*********559):

  你(单位)涉嫌于2024年2月12日10时00分使用闽CF52718号小型轿车通过“滴滴出行”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订单行程从南环路|安欣城际酒店(泉州南环店)-东北门到文庙|通淮关岳庙,该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泉州市涂门街451号公路局大厦三楼执法二大队接受调查:

  1.个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2.闽CF52718小型轿车行驶证原件;

  3.个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

  4.闽CF52718小型轿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原件;

  5.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材料须如实提供,虚报、瞒报、谎报应承担法律责任。如你(单位)委托他人前来接受调查的,须另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请及时与本案询问调查人联系,否则逾期不到者,视为拒绝配合调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沛民、刘文凯    电  话:0595-65306235

  地  址: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451号公路局大厦三楼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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