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奉新县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赣CDG423)《调查通知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6-09-18 10:09 浏览量:

  奉新县顺能达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6N):

  你(单位)赣CDG423号货车于2025年05月25日09时51分途经鲤城区江南大街Y111线K0+200上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车货总质量超限(车货总质量70.40吨、超限21.40吨)违法行为被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可通过闽政通(或泉服务)APP中的“科技治超(泉州)”查询(证据编号后六位:698361)违法信息。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及《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请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

  1.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原件;

  2.赣CDG423号车货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含挂车);

  3.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其他证据材料。

  上述材料须如实提供,虚报、瞒报、谎报应承担法律责任。如你(单位)委托他人前来接受调查(询问)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对上述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有异议,可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到或不如期进行陈述、申辩和接受调查,视为拒绝配合调查,我单位将依法处理。

  因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该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领取《调查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臻锋、蔡佳任

  联系电话:19805950827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800号信合大厦四楼

  附件:《调查通知书》(闽泉二交执调字〔2026〕第50号)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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