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邮政管理局关于客货邮融合创建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4-10-12 00:0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考核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3〕9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运函〔2024〕65号)精神,泉州市交通运输局、泉州市邮政管理局积极推进全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当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德化县、永春县、南安市、惠安县、泉港区共计105个乡镇、1520个行政村已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服务100%覆盖,现对完成创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上述五个县(市、区)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市交通运输局服务监督电话进行反馈,监督电话:12328。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邮政管理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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